今天一早,搭地鐵上班時,有個男人戴著耳機,在~ 唱~ 歌~
你媽的,一大早靈魂都沒歸位,就要受罪....
其實我只想靜靜的行屍走肉回公司....
早上在辦公室,繼續訊息下半場,不過好像沒我預期的效果。
我是預算妳又是東扯西拉的混過去,但沒有。
小明就跟我說,我這樣是在加速關係的結束。
但是我不明白呀,明明妳們之前都會拿聖誕趴地告演唱會來虧對方丫。
雖然,我的虧,多少是有夾雜著點不滿,但我是覺得我演的很好丫....
下班搭公車打算休息,然後Ada又打來聊廢話,又沒得小睡了。
今天下午差不多下班的時候,終於記得要發訊息給舊同事 (account利豐𡃁) 問一下上次約不成,改期改什麼時候。同事說我有空打給她。吃晚飯後,洗完澡,打電話,跟這個人,就是可以一直聊。聊了很多舊公司的八卦,
她說: 「我跟機心𡃁,也覺得你走了是件好事」
原來是因為,之前聽stanley說請回來的那個垃圾新人,很懂說話,我head挺喜歡她的,出包子我head也會維護她。而我,一個事事做好,可以分擔她工作的人,卻被她討厭。舊同事都覺得,這樣子的一個人,我不值得為她留下來。
另外,舊同事也說,她跟另外兩個新人,也沒有很喜歡我head,她有時候說話挺難聽的。
其中一個新人,是十月請回來的,姑且叫她十月女。她挺有性格,跟妳一樣,不賣帳,我head試過6點下班時間看到十月女準備下班離開公司,就說有事要問她,十月女拋下一句: 「不行呀,我要下班,明天再說」,然後拍拍屁股頭也不回就走了。
果然,有時候真的是要一物治一物。
而我,太和善,就是會被人以為好欺負。
不知不覺,由十點半,聊到凌晨一點,但八卦事還沒說完,可惜明天要上班,所以下回再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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